“直考”官司一审败诉 “铁路打虎人”要上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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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驾照网|发布者:小编|发布时间:2013-12-26

  “一套法律,解释相反,有的地方能考,有的地方不能考,不是乱套了吗?”昨日,拿到一审判决的姚勇东说。一个月前,他将昆明市车管所告上法庭,要求驾照直考(不用经驾校培训)。该案成为国内第一个“驾照直考”官司。官渡法院昨日作出一审判决:车管所不受理驾照直考的行为合法,驳回起诉。姚勇东不服,将提起上诉。

  是否必经驾校培训?

  姚勇东:考驾照捆绑驾校,是一种“潜规则”。“大学都能自学考试,为什么考驾照不能?”应该保证公民的选择权。目前省外多个省市已经开始试点“驾照直考”,云南也应该尽快放开。

  车管所:“没有专业培训,势必会催生马路杀手。”“自己学开车,不去驾校培训去哪里练?上路练习就是无证驾驶,练的过程中还可能变成马路杀手!本着为公共安全的考虑,考驾照应当先到驾校进行专业培训。”

  法院:机动车驾驶技能的合格与否,直接威胁到道路交通安全。机动车驾驶训练应当在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。

  云南规定是否违反上位法?

  姚勇东: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(国务院颁布)、公安部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、《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》、《行政许可法》等法律,都没有规定必须要经过驾校的培训,只对身体和年龄作了要求。

  地方制定的都是一些实施细则、操作办法,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也是属于地方性法规,其中规定要有驾校“培训记录”,是违反上位法的。

  车管所:我省《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以及相关的地方性法规,对驾照培训进行了细致的规定。是对上位法的解释和具体适用,并没有违反上位法。

  法院: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是地方性法规,对实施驾驶培训的具体事项作出规定,符合我国《行政许可法》的授权。未违反上位法。

  ▶最新进展

  市民将提起上诉

  针对判决,姚勇东不认可法院的说法。他说,早在2008年,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欧爱民,就向国务院法制办提出申请,请求对湖南省的一份地方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。这份文件直接规定了“公安部门只受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报考手续”。

  国务院法制办征求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、公安部、国家发改委、交通部等多个部门的意见,最终作出答复:公安交警不受理未经机动车驾驶机构培训的人报考没有依据。随后,湘潭市宣布施行“驾照直考”。

  姚勇东认为法律的实施应该统一,一个原则性规定下面,不可能作出差别太大的地方性解释。既然别的地方已经能考,并且有合法性依据,云南也应该重新审查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》的合法性。姚勇东称一审法院在法律适用上存在问题。他表示,自己将提起上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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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字:
云南直考,直考官司,姚勇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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